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公开以下信息,进一步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附件下载查阅《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也可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联系人:王经理,020-8225638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2256388
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1号
邮编:5107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批前公示之日止,不低于10个工作日。
附件1、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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